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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年度匯算清繳應做到以下幾點: 1、收入: 核查企業收入是否全部入賬,特別注意往來款項是否還存在確認為收入而沒有入賬; 2、成本: 核查企業成本結轉與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實反映企業的成本水平; 3、費用: 核查企業費用支出是否符合相關的稅法規定,核查計提費用項目和稅前列支項目是否超過了稅法的規定標準; 4、稅收: 核查企業各項稅款是否提取并繳納; 5、補虧: 用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對以前年度發生虧損的合法彌補(5年內); 6、調整: 對以上項目按稅法規定分別進行調增和調減后,計算并繳納本年度的實際應當繳納的稅額。 納稅人在納稅年終后的規定時期內,到相關部門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攜帶相關賬目到稅務局審核企業賬目,審核完成后給予鑒定報告。 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有以下情況的個人需要做匯算清繳: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1.在2處或2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減去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多項,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的。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2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