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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是衛生許可證的一個類別之一,是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對食品生產與經營者頒發的允許進行食品生產經營的法定證件。 在我國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 一、哪些企業需要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 1、“食品銷售經營者”包括商場超市、便利店、食雜店、食品貿易商、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網絡食品銷售商6種經營形式。 2、“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普通餐飲(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3種經營形式。 3、“單位食堂”包括學生食堂、托幼機構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5種經營形式。 二、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分為: 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飲品制售(不含使用壓力容器制作飲品)、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主管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證由企業注冊所在區的食品藥監局,可在全國范圍開展業務。 三、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的條件: 1、設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 2、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的距離,并且環境整潔、干凈;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經營鮮活畜禽、水產品的區域與其他食品經營區域應當間隔一定距離有效分開; 5、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其他場地條件。 四、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的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企業、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房產證和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