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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是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給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頒發的,共分為A、B、C三種。 一、辦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許可證的條件。 ⑴、通過自身網站與其他企業進行互聯網藥品交易的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批發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網站必須是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期滿至少3個月; 2.具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并具備自我管理和維護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模式,具備網絡與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記錄的設施、設備; 5.具備網上查詢、生成訂單、電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務功能; 6.具有保證網上交易的資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設施、設備與技術措施。 ⑵、向個人消費者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的藥品連鎖零售企業; 2.網站必須是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期滿至少3個月; 3.有健全的網絡與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有完整保存交易記錄的能力、設施和設備; 5.具備網上咨詢、網上查詢、生成定單、電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務功能; 6.對上網交易的品種有完整的管理制度與措施; 7.有與上網交易的品種相適應的藥品配送系統; 8.有執業藥師負責網上實時咨詢,并有保存完整咨詢內容的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理制度; 9.從事醫療器械交易服務,應當配備擁有醫療器械相關專業學歷、熟悉醫療器械相關法規的專職專業人員。 二、辦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許可證的材料。 1、申請人打印填寫《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申請表》一式3份; 2、擬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網站獲準從事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許可證復印件; 3、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 4、保證交易用戶與交易藥品合法、真實、安全的管理措施; 5、營業執照復印件; 6、保障網絡和交易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7、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8、儀器設備匯總表; 9、擬開展的基本業務流程說明及相關材料; 10、企業法人證明文件和企業各部門組織機構職能表; 11、企業制定的合同文書范本; 12、軟件評測機構對有關功能模塊以及系統安全性的測評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