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教育局
關于做好全市民辦中小學校、培訓機構
2022年度年檢工作的通知
青教通字〔2023〕5號
各區(市)教體局,有關民辦中小學校、培訓機構:
為做好全市民辦中小學校、培訓機構2022年度年檢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經市和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批準成立、具有合法有效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中小學校、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民辦學校”)。(二) 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公益性原則的情況;(三) 根據《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全市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青辦發〔2018〕26號)、《中共山東省委教育工委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進一步做好黨的建設有關內容寫入民辦學校章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魯教工委函〔2018〕82號)等文件精神要求,加強、改進民辦學校黨的領導工作情況;(四)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青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青政辦〔2020〕11號)等文件精神規范辦學的情況;(五) 群團組織建設、和諧校園建設、安全穩定、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六)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修訂章程及依據章程開展活動的情況;采取自查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先由學校自查,再由教育行政部門逐一審查年檢材料和實地檢查。1.學校自查(2023年1月12日—2023年2月8日)各民辦學校按照本通知年檢內容,認真做好自查工作,各民辦學校自查同時,可自行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并出具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根據《山東省注冊會計師行業業務報告防偽報備管理辦法》,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必須帶有防偽標識。2.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并反饋年檢結果(2023年2月9日—2023年3月31日)市教育局所屬各民辦學校年檢材料(電子版)采取網報方式,通過登錄山東政務網報送,報送時間2023年2月9日-2月10日,市教育局進行網上審核并反饋意見。凡年檢合格的學校,在規定時間將“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副本)”原件郵寄或送達青島市民中心教育窗口(市南區福州南路17號4樓413室)。年檢存在問題的學校要按照反饋意見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規定時間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整改情況。逾期不報的視為2022年度年檢不合格。區市所屬各民辦學校根據區市教體局要求,通過青島市民辦教育智能管理平臺報送年檢材料。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將依據有關法規予以處理。其中,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學校,應當按照終止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注銷登記手續。(1)未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青島市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暫行辦法》等重要文件精神的;(2)群眾來信和投訴較多,辦學行為不規范、辦學條件差、教學或財務管理混亂以及發生其他違法辦學行為的;(3)未經教育部門批準擅自增加辦學層次、變更辦學類型、地址、辦學內容,擅自與外地市學校聯合舉辦學歷或非學歷教育等,并對教育或其他行政部門的批評、整改要求置之不理、拒不改正的;(4)不重視學校及周邊安全工作、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不健全、未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突發事件的演練、未制定應急預案、未按規定配足配齊安全設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未經許可擅自配備使用校車的;(5)對疫情防控工作重視不夠、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及工作預案不完善、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不力的;(6)經審計財務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尚未改正或無法改正的,學校注冊資金或資本提前或變相撤出的,指使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報告的;(9)對于學員的投訴未按規定及時處理或應退學費拖延退還的;未與專職教職工簽訂聘任合同或未辦理相關保險保障的;(10)發布虛假廣告、損害學生利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在年檢過程中,市教育局將組織對所屬學校報送材料進行審查,并根據材料審核情況組織對學校進行實地檢查。對區市民辦學校年檢工作進行抽查。市教育局將于2023年4月份起,在市教育局官方網站(http://www.qdedu.gov.cn)分兩批對局屬民辦學校2022年度辦學年檢情況進行公告;區市教體局對所屬民辦學校2022年度辦學年檢情況進行公告。2.《青島市民辦學校2022年度年檢報告書》(附件2),并報齊報告書內所需各類附件;3.學校審計報告及審計情況評價建議及2022年度XX學校年終財務報表(附件3、附件4);1.請各區市教體局于2023年2月8日前將本區市民辦學校年檢工作計劃通過金宏網報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處;2.請各區市教育體局于2023年5月31日前將本區市民辦學校年檢結果、2022年度青島市教育局民辦學校基本情況統計表及2022年度年檢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處。各區市教體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年檢內容和方式步驟,結合屬地辦學實際,做好本轄區內民辦學校的年檢工作,并根據要求按時上報有關材料。各局屬民辦學校要認真做好2022年度民辦學校辦學情況年檢的自查、上報和整改工作。聯系人:李志強、唐璐婕,聯系電話:85912946、66209616 5.2022年度青島市教育局民辦學校基本情況統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