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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和合伙企業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與合伙企業的稅收分別: 1、法律責任不同 ①有限責任公司由各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②合伙企業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法律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2、稅收不同 ①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所得和股東分紅均要征稅。 ②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 簡單來說在稅收上面,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稅以及增值稅等各種稅,而合伙企業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 3、利潤分配不同 ①合伙企業原則上利潤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分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 ②有限責任公司原則上利潤分配方式按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但是約定不以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的除外。 4、繳稅比例不同 ①有限責任公司年終要繳納繳納20%或25%的企業所得稅,假設稅后利潤全部分紅,還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年利潤的36%或40%被國家以稅收的形式收取。 ②合伙企業是按個體工商業戶進行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的是五級超額累進稅率,最高稅率是35%。 5、對于生產經營所得 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合伙企業與有限公司的納稅有差異: ①合伙企業“先分后稅”(沒有企業所得稅,只交合伙人個人所得稅)。 ②有限公司“先稅后分”(雙重征稅:企業所得稅、股東個人所得稅)。 6、對于股息、紅利所得 對于企業對外投資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兩者的納稅無差異:都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繳納合伙人(股東)個人所得稅。 ①有限責任公司是按企業納稅。 ②合伙企業是按自然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企業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當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增加的時候,每個投資者分得的所得越少那么適用的稅率也就越低,增加合伙人(如:增加妻子、子女為合伙人)就等于降低稅負。 上一篇免稅普票能抵增值稅嗎?下一篇攜手發展 共商共贏 |